招聘快讯温宿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推进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新招聘教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等考察环节合格后正式录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

温宿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学、初中、高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和具备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三证齐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年9月10日(含当日,下同)。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要求:往届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标准和国家专业学科教学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2.面试:现场面试,面试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残疾,肢体缺陷人员不予报名。

3.体检、政审:身患传染疾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及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政审不合格,将不予录用。

4.各招聘人员在报到时要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交至温宿县教科局进行复审。

5.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录用及待遇保障

1.录用及待遇。录用并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教科局的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温宿县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可享受与在岗教师一致待遇。

2.住房保障。县城提供教师公寓(配备有茶几、电视机、沙发等设备),工作地解决教师周转房,一次性配齐床、被褥、锅碗瓢盆、燃气灶、抽油烟机、米面油等生活必备设施。

3.探亲费。探亲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家的一年可探亲一次、成家后三年可探亲一次的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报销交通费。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按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4.编制及工资待遇。新招聘教师全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南疆工作补贴+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住房公积)等组成。

已签订协议老师到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身体原因不适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温宿县教科局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

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

李明秀书记:(温宿县第二小学)

王兆军书记:(温宿县第三中学)

魏福胜副校长:(温宿县第二中学)

杨印主任:(温宿县幼教中心)

任英书记:(温宿镇第六小学)

陶学芬书记:(佳木镇第一小学)

朱胜江书记:(托乎拉第一小学)

张杰书记:(阿热勒镇第一小学)

刘老师:(温宿县第二小学)

编辑:王新权

审稿: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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