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因在关岛港倾倒油污水被罚款万美元
美国司法部称,因旗下一艘支线型集装箱船非法将油污水排入位于关岛西海岸中部、美海军在西太平洋最大的海军基地之一的阿普拉港以及油类记录簿错误和不完整,新加坡航运公司PIL被罚款万美元。
PIL将需要支付总计万美元的刑事罚款,延期四年付款。在此期间要求PIL旗下所有在美国港口停泊的所有船舶都必须执行强制性的《环境合规计划》。
美国司法部称,涉案的1,TEU的KotaHarum轮的老轨MaungMaungSoe和大管轮PengLuoHai对将油污水未经专门的处理设备进行适当的污水处理就非法排放到阿普拉港这一事以及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将这些违法排放记录在船舶的油类记录簿中供认不讳。
美国司法部环境和自然资源司代理总检察长JeanE.Williams说:“此案特别令人震惊,因为这艘船竟然敢向阿普拉港里面排油污水。”
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地区的美国检察官ShawnN.Anderson指出:“我们绝不允许我们的水域成为船东和船员的垃圾场。法院有责任对这些不法行为严厉惩处。
案件发生在年10月4日,当时大管轮Hai使用KotaHarum的紧急消防/压舱泵将油污水直接排到船体外,在Apra港的水面上留下了一层油污。轮机长Soe承认,由于油污水在舱底积累过多,超出船舶油水分离器的处理能力,所以大量泄露。
没有在开航之前修理设备,也没有将油污水储存在储油罐中以便到下一港的岸边专门设备排放,KotaHarum轮选择了将油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正因如此,苏无法将这些不当的排放记录在船舶的油类记录簿中。为了使油污水看起来被储存在船舶的储油罐中而不是被泵入舷外,他还更改了船只的测深记录。
PIL因未能准确维护KotaHarum的油类记录簿违反了《防止船舶污染法》中的五项,并因故意向美国水域排放大量油污违反了《清洁水法》(CleanWaterAct)的一项。
该轮的老轨和大管轮分别被判处两年缓刑和一年缓刑。此外,禁止二人在其各自缓刑期内在需要前往美国港口的商船上担任相似职位。
PIL目前正在Heliconia资本管理公司的支持下进行财务重组,该公司由新加坡政府控制的淡马锡控股公司所有。PIL的债务重组预计在年上半年完成。
这样一笔“突如其来”的罚款对于该公司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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